厄瓜多爾原告在雪佛龍環(huán)境污染案中受挫
美國《財富》雜志網站10月31日文章稱,來自紐約的律師JeffShinder證實,自己之所以退出石油巨頭雪佛龍環(huán)境污染案,是因為得知了在厄瓜多爾起訴石油巨頭雪佛龍案件中,起著關鍵作用的污染損失報告并不是由該國家法院指定的專家獨立完成的,事實上,原告律師和顧問也參與到報告的撰寫中。
2001年雪佛龍收購德士古公司(Texaco)。2003年律師SteveDonziger和“亞馬遜防衛(wèi)前線”(AmazonDefenseFront)向當地的一家法庭起訴雪佛龍,要求其對德士古公司從1964年到1990年期間在該國東部開采造成的環(huán)境污染損失進行賠償。由于雪佛龍在厄瓜多爾沒有任何資產,原告小組尋求國家法庭執(zhí)行這項判決。
2011年,雪佛龍厄瓜多爾案敗訴,被判決賠償損失19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157.83億元)。同年2月,雪佛龍根據《反有組織犯罪及腐化組織法》(RacketeerInfluencedCorruptOrganizationsAct)的規(guī)定,起訴SteveDonziger、“亞馬遜防衛(wèi)前線”以及該機構的領導人,控告他們是通過賄賂、敲詐、欺騙、恫嚇證人、阻礙司法以及洗錢等方式獲得了190億美元賠償的厄瓜多爾裁決。
Shinder正式加入Donziger小組一個星期后,對污染案件中原告的顧問DouglasBeltman進行了采訪。后者坦率地承認當初自己代寫了Cabrera報告中的多處重要內容,而一直以來,Donzige卻隱瞞了這一事實,稱該報告是由法庭指派的專家RichardCabrera所獨立完成的。此外,Beltman還爆料稱,自己所屬的Stratus咨詢機構當初在向厄瓜多爾法庭起訴雪佛龍時還引用了Cabrera報告的內容。
如今案件取證已經進入了第三周,對雪佛龍控告的欺騙行為,Donziger的律師將如何反駁還不清楚。2012年7月,根據審判前提交的文件中所包含的證據和坦白材料,美國聯(lián)邦地區(qū)法官LewisKaplan認為,欺騙行為確實存在。
《財富》稱,如果法院判決雪佛龍勝訴,該公司會希望法官LewisKaplan能夠作出判決,阻止Donzige與其同事尋求其他國家的法庭執(zhí)行厄瓜多爾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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