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價聽證被指走過場 外資進入市場引猜疑
近兩個月以來,上海、天津、沈陽、廣州、南京等多個大中城市舉行了水價上調聽證會,國家發(fā)改委連續(xù)發(fā)文,要求各城市平穩(wěn)推動水價改革。
業(yè)內人士認為,五個原因促成近期水價調整:一是供水成本增加;二是污水處理需納入水價成本;三是污泥處理費用也需加入水價成本;四是國家要提高資源型產品價格;五是提高供水行業(yè)效率。
水資源短缺通過漲價來調節(jié)
水漲價是必然。
北京小湯山村的一位村民說,上世紀70年代,他們村想打一口冷水井,可到處都是熱騰騰的溫泉水;據北京地質工程勘察院提交的“小湯山地下熱水資源評價報告”顯示,小湯山曾是北京平原地區(qū)唯一有天然溫泉的地區(qū),曾有9處天然溫泉出現(xiàn)于大、小湯山山麓。上世紀70年代后期泉水逐步消失,轉入鉆井開采利用。近10年來,北京大、小湯山的十幾處溫泉已經先后斷流干涸。
根據國土資源部長期地下水監(jiān)測資料表明,我國三分之二城市地下水水質普遍下降,局部地段水質惡化,300多個城市由于地下水污染造成供水緊張。據統(tǒng)計,因天然水質不良導致水型氟中毒2297.78萬人,碘缺乏病、克山病567.5萬人,患大骨節(jié)病102.5萬人,全國飲用不符合標準的地下水的人數達數千萬之多。
引人關注的太湖和滇池水藻問題多年來先后采用物理、化學、生化等方法治理過,效果都不理想。現(xiàn)在,水面面積2400平方公里的太湖開始試種養(yǎng)10萬畝水葫蘆采收制成的有機肥,解決周邊40萬畝農田的肥料供應,以減輕化肥對太湖水體的危害。
昆明市委書記仇和獲悉后,撥款4000萬元研究經費支持研究,江蘇省農科院研究人員赴昆明,在藍藻危害嚴重的滇池開展種養(yǎng)水葫蘆治理水體富營養(yǎng)化的試驗研究。
水污染與治理已成為世界性難題,保護有限的水資源,除了對于環(huán)境的治理、企業(yè)清潔生產、宣傳節(jié)約用水外,通過漲價進行調節(jié)也是全世界通行的方法,由于水漲價影響面廣,因而,公眾的關注度也極高。
水價聽證是“合法”地走過場
12月16日,北京居民水價聽證會召開,“北京的水資源非常緊張,缺水問題由過去短時間偶爾出現(xiàn)已經變成常態(tài)。”北京市水利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總工、副院長張彤說,2009年前10個月來水量只有1.45億立方米,與過去來水量十一二億立方米相比,衰減得很快。“目前北京人均水資源不足200立方米,世界少有。”
“這次調整了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沒有調整自來水生產環(huán)節(jié)費用,說明政府并不是要補貼自來水企業(yè)的虧損。”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中國價格協(xié)會常務理事許光建分析,提高水價,政府要促進對水資源的節(jié)約和利用。
對于水價調整方案,張彤認為配套措施很關鍵,對低保人員給予直補,不能讓水價調整過大地影響這部分群體的生活。
水價調整牽動千家萬戶的利益。專家建議,對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的收支情況進行動態(tài)管理,每年將資金收入情況向社會公示,接受公眾監(jiān)督。另外,企業(yè)需要提供詳實的數據資料和財務報表,并接受質詢。12月8日,哈爾濱水價聽證會上,13名消費者代表中只有一名退休教師堅決反對漲價,一位以“退休職工”身份參與聽證的代表事后告訴記者,他是哈爾濱一家酒店的董事長,由于這次聽證會代表身份造假,透明度不夠,使得公眾從關心水價問題轉而質疑聽證會的公正與誠意。
7月31日,河南省洛陽市舉行的城市供水價格調整聽證會上,18名聽證代表中有17人贊成調價,1人提出“最好不要提價”……
從各地對水價上漲的輿情看,公眾對于水漲價還是具有相當的恐懼心理,如果地方政府事前不認真仔細的做好相應的科普知識和政策傳播的鋪墊,而召開聽證會又缺乏公正透明的做法,就會將一件民主議事、普及節(jié)水觀念的正劇,導演成一出拙劣的鬧劇,讓自己下不來臺,這將是行政管理的重大失誤。
外資進入水務市場引猜疑
幾年前,上海某郊區(qū)一家水處理廠,與水廠一墻之隔是一幢典雅厚重的低層建筑。與一位同行談及此事,她頗為知情地說,那是一家外國水務公司的樓,國外水務企業(yè)對于中國的水資源市場早已關注多時,現(xiàn)在正大舉進入,國內有關部門一直低調處理這事兒。
在水價的上漲聲中,公眾開始關注進入中國水務市場的外資是否才是真正的背后推手,從有關主管部門和專家的回應看,都否認了外資的參與提高了水價,那么,外資進入是來干什么的呢?為中國的水務現(xiàn)代化做義工的嗎?當然不是,資本家是不做賠本買賣的。
有觀點認為,外資水務虧本也要進入中國市場,必有長遠考慮,他們享受到“簽一送十”的政策,圍繞水產品可以做足文章,諸如制水、銷水及污水處理等環(huán)節(jié)都可有較高利益回報,現(xiàn)在,僅僅剝離出供水這一項來逼公眾為高水價埋單,暴露了我們規(guī)則的漏洞。
據中法水務投資有限公司執(zhí)行董事郭仕達認為,中國公眾之所以對這次城市水價上漲極為敏感,是因為許多城市的水價已多年未漲,一次漲價數額明顯自然造成公眾的恐慌心理,而國外的水價經常在變動,但每次變動幅度極小,公眾也就在水價持續(xù)的遞漲中有了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
清華大學水業(y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說,水務行業(yè)的外資投資份額約在10%左右,民營企業(yè)投資份額基本與此相當。通過分析調查在水務項目方面外資進入城市和未進入城市的水價比較發(fā)現(xiàn),外資的進入對中國水價沒有影響。
傅濤表示,水價支付率在2%~3%左右,目前我國約為1%~2%,因而在合理承受力范圍之內,我國水價還有上浮空間。
傅濤認為,水作為公共服務產品,在定價時,國家對低收入人群補償的范圍可以有所擴大,由政府為支付不起基礎水費的困難群體給予一定補償,這是政府對基礎設施的一種投入。
國家發(fā)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長周大地建議,水務公司應將信息進一步透明化,確保其既不高利潤又不虧損,水價的定價應使得水務公司獲得略低于社會平均利潤率的收益。
水資源與民生息息相關,因而,地方政府在水價這一民生問題上,要本著公益的態(tài)度才更為公眾所認同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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