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如何分類?
更新時間:2014-06-16 11:25
來源:中國環(huán)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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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放射源實行分類、分級管理。環(huán)境保護部基本等效采用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放射源分類》制定了《放射源分類辦法》。按照放射源對人體健康和環(huán)境的潛在危害程度,從高到低將放射源分為Ⅰ、Ⅱ、Ⅲ、Ⅳ、Ⅴ類。
Ⅰ類放射源為極高危險源,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分鐘到1小時就可致人死亡;Ⅱ類放射源為高危險源,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小時至幾天可致人死亡;Ⅲ類放射源為危險源,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小時就可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接觸幾天至幾周也可致人死亡;Ⅳ類放射源為低危險源,基本不會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但對長時間、近距離接觸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復的臨時性損傷;Ⅴ類放射源為極低危險源,不會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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